□石嘉兴 今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吉林省代表团讨论时强调,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要运用“加减乘除”解决好结构性矛盾。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召开的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再次强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已到了“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结构优化要多策并举,“加减乘除”一起做。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加减乘除”,虽是针对东北地区结构调整优化开出的“药方”,但其中蕴含着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对于指导我们在新常态下破解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奋力开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只有深刻领会、切实掌握并精准做好“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才能卓有成效地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实现造福一方、稳定一方、打造一方。 一、做好攻坚克难的“加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事物发展总是与各种矛盾相伴而生。这就告诉我们,振兴发展必然是一个攻坚克难的过程,关键是要有化解矛盾、排除风险的决心和办法。 坚定发展信心。信心比什么都重要。当前,包括哈尔滨在内的东北地区尽管遇到了一些突出困难,但也拥有许多利好因素。从宏观环境来看,我国经济形势和运行态势总体是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仍然广阔。从国家政策支持来看,继去年国务院出台近期支持东北振兴35条重大政策措施后,今年又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有针对性给予东北地区支持。从自身基础来看,经过国家实施上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十年,东北地区在结构调整、转型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今后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所有这些,都给予了我们突破当前困局的强大信心。只要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韧性,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一定能够在振兴发展道路上加速前行。 做大经济总量。新常态下,不唯GDP并不意味着不要GDP,而是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内,实现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目前看,经济总量小、发展不充分,仍是哈尔滨乃至东北地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阶段性特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扩大总量,应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效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相平衡的重要工作思路。要继续突出产业项目建设的牵引作用,着力在抓产业上项目、打基础攒后劲上下功夫,在抓招商、建园区、提质效上求突破,不断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注入强大的推动力。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发展有没有效、振兴成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是否得到提升。必须牢固树立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的理念,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按照积极作为、量力而行、承诺必兑的思路,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合理诉求,扎实做好“雪中送炭”的实事好事,确保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要保持民生建设投入的持续性,将尽可能多的资金向民生项目倾斜,确保民生链正常运转。要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并支持相关产业加快发展,使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相得益彰。 凝聚正能量。实现振兴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新常态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和促进他们大胆作为、勇于争先,在推进各项事业加速发展中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的“智囊团”和“人才库”优势,为他们畅通建言献策渠道,为他们发挥更大作用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形成共创发展大业的强大政治合力。另外,还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主旋律、塑造新风尚,促进形成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解决发展矛盾和问题的关键一招,是行政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必须坚定不移、大刀阔斧地深入推进,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 减少行政审批,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管得过多、过死,不仅抑制经济发展活力,而且造成行政成本高,也容易滋生腐败。尽管近两年来简政放权初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要进一步做好权力“瘦身”的“减法”,下决心彻底解决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等顽疾,该集中的集中、该下放的下放、该清理的清理,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列出“权力清单”,法律无授权的绝不越雷池。 减少“不作为、乱作为”,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以往工作出现问题需要问责时,经常会出现借辞推诿、不愿担责、各说各理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存在部门间职能不明确、事权不具体、界限不清晰和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造成了职责交叉、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乱象。改变这种局面,必须按照工作职能和职责,列出“责任清单”,对每一个部门所承担的权责事项,一项一项进行明确,让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清楚知道什么事该管、管到什么程度、管不好怎么办,做到有权不任性。 减少群众和企业负担,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松绑”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列出“负面清单”,把群众、企业不能做什么,禁止的、限制的项目列出来。对于清单之外的,凡是法律规定没有明令禁止的,凡是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凡是有助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能放宽的一律放宽,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使群众和企业减轻负担,获得发展的自由空间,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巨大潜能,促进企业发展和个人致富。 三、做好主动作为的“乘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千难万难,只要重视就不难;大路小路,只有行动才有出路。这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昂扬向上的发展激情和主动作为的工作状态,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出成效。 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深化改革,是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振兴发展的治本之策。必须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紧紧围绕既定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抓住影响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矛盾,选准突破口,集中精力和力量开展攻关。在实践中,要注重以项目方式进一步制定推进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找准定位,对改革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在抓关键环节、抓具体细节、抓时间节点上下更大的功夫,确保改革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落实落靠。 向锐意创新要活力。不创新或创新慢了,发展就没有活力,就要落后。必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致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举措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要加快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真正把科技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之成为振兴发展的活力源泉。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对看准的、确实需要支持的,大胆采取合理的、差别化的激励政策,使已有的创新资源和潜在的创新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向人才培养要红利。实现振兴发展,根本上要靠庞大的人才队伍。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人才资源培养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形成谁勤于学习、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实践,谁就能获得发挥聪明才智机遇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创新政策、完善体制,用良好环境凝聚人才,用优质服务吸引人才,用合理待遇激励人才,为加快振兴发展汇集更多的力量。 四、做好心存敬畏的“除法” 完成改革发展重任不但要有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的气魄和勇气,还必须遵守自然规律、社会法则和党纪法规,努力创造经得住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要敬畏自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加快实现振兴发展的进程中,一定要树牢“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特别是在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中,要正确处理“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关系,从严把好引进项目的环评关口,只要是超出生态承受力的,即使投资再大、税收再多,也坚决不能上。 要敬畏群众。群众是衣食父母。想问题、做决策、定措施、办事情,必须站稳群众立场,时刻想着这个“基本标准”,多听一听群众的愿望,多想一想群众的感受和承受力,凡是有利于群众的事,就义无反顾地去做;凡是不利于群众的事,就坚决不做。但敬畏群众,绝不是对群众避而不见、敬而远之,而恰恰需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要敬畏法纪。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对党纪国法心怀敬畏,就能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必须做到依法用权,每做一项决策都要认真想一想法律是否授权、有多大决策权,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绝不能简单地按习惯想事情、做事情。同时,还要做到讲规矩、守纪律,自觉并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国法,守住红线、不越红线,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要敬畏组织。我们党是有严肃的组织纪律的党,作为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如果离开了组织,本事再大也没有用武之地;忽视了组织,能力在强也寸步难行。无论做任何工作,都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敬畏组织,恪守对组织的绝对忠诚,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接受组织监督、维护组织权威,绝不能自我膨胀,目无组织,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同时,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努力以一流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赢得组织的认可。 (作者系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