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高晓燕
70年前,侵华日军在中国战场上秘密使用国际禁止的化学武器残害中国人民的罪行,虽然已于上个世纪末被揭露出来,遭到世界爱好和平人们的谴责,但战后日本军队把化学武器丢弃在中国,对中国人民的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日军化学战问题成为战后最有代表性的遗留问题。
1992年,中国政府在日内瓦裁军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已发现的外国在中国遗留的化学武器的一些问题》的文件,第一次指出日军遗弃在中国领土上化学武器的问题。对于这份文件,日本政府最初是消极和抵触,拒绝向民间公布。在中国方面的要求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政府派出官方的调查团,会同中国方面就代表性的遗弃地点进行共同调查,开始有限度地承认遗弃化学武器的责任。1996年,对遗弃在中国吉林省敦化市郊哈尔巴岭的遗弃弹进行调查后,日本政府确认了化学武器是日本制造的,并开始就处理和销毁的问题与中国进行磋商。1999年7月,中日双方发表了关于处理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就在中日两国就如何销毁日军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进行磋商之际,日本有人声称:日本在战败时已经将大量的武器弹药交给了苏联和中国,其中包括化学武器,所以不存在日本在中国遗弃化学武器的问题。至于现在承认遗弃,是迫于中国方面的压力。
但资料表明:日本军队在撤退或投降前夕,就接到了将化学武器销毁或掩埋,将有关资料彻底烧毁的命令。如1945年日军战败前,驻齐齐哈尔的日本关东军516化学部队接到秘密遗弃化学武器的命令,将毒气武器和毒剂罐装直接投到嫩江中和掩埋在地下,并将文件资料全部烧毁。这些事实已经有日本老兵作证,并前来寻找遗弃旧地。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的罪行是不容抵赖的。但不是所有的日本军队撤退前都有充分的时间掩埋化学武器,驻扎在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大部分军队是在仓促之间丢弃武器弹药撤退或逃跑的,日本战败后有些毒弹、毒罐被任意地堆放在军事仓库里。这种情况原日本军人及各地的中国军民都提供过大量的证据。
在二战结束70年后的今天,日本政府依然没有正式承认制造和使用化学武器的战争责任,没有正式就违背国际公约的行为做出说明。他们表面上谈的是化学武器问题,其实正是背着沉重的军国主义的历史包袱,不敢向被侵略的亚洲各国承认战争责任,实质上是想否认战争责任。对于日本来说最重要的“国家的士气”应该是勇于承认战争责任的勇气,应该是在被它侵略过的亚洲各国和世界面前坦诚谢罪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