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爱民)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哈市对现行有效的450件规范性文件按照清理标准逐一进行了审查。 据了解,哈市于去年7月中旬正式启动了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主要清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全面深化改革精神要求不一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符合哈市发展实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据悉,哈尔滨对《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的通知》等26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拟对《哈尔滨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若干意见》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对《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的通知》等15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加强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过江浮桥周边水域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等34件规范性文件,由于试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哈尔滨决定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