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时态,男,汉族,1962年9月生,湖南华容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检察官。 1980.09-1984.0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4.07-1991.09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干部、副科级干部、法规科科长 1991.09-1992.08湖南省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1992.08-1995.02湖南省委政法委综治处副处长(其间:1994.08-1995.01湖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02-1998.01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5.02-1997.02挂职任桂东县委副书记) 1998.01-1998.12湖南省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 1998.12-2000.12湖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00.12-2003.07湖南省委政法委副厅级研究员(其间: 2001.09-2002.03湖南省选派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培训) 2003.07-2008.05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8.05-2008.07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2008.07-2016.0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其间:2015.10-2016.01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 (2007.09-2010.12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6.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候选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