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监察厅和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集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狠刹“四风”。抓住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具体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层层传递责任、传导压力,落实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全省共查处公款吃请、大操大办、出入会所、乱发补贴、公车超标私用等问题1881个,处理2123人,党政纪处分1573人,通报典型问题81个,形成了高压态势。二是严格执纪。严肃查处国务院督查交办、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未批先建、虚报冒领资金沉淀,民生项目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问责1037人,党政纪处分589人。三是优化环境。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违约失信、干预插手工程、监管不力、违规收费、不履职尽责、不按时限办结、设障勒卡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8起,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2016年,省监察厅和各级监察机关将按照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省长陆昊重要讲话精神,勤于监督、善于执纪、严于问责,促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提升效能、提高效率。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民生资金监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二是督促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尽责,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督促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依责行权,对那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三是促进环境优化。要健全监督体系,织密 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把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妨碍企业发展、人为设置障碍、庸政懒政怠政等破坏发展环境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四是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严肃处理职能部门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拖躲挡,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严肃整治窗口单位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差、方法简单粗暴、不按时办结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组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拖欠钱款、克扣财物、摊派费用等突出问题。 王岐山书记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的过程就是推进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的过程。问责力度越大,责任才能落的越实。今年是问责年,要以问责促负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通报曝光。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讲话精神,精准区别先行失误与明知故犯、精准区别试验犯错与明禁不止、精准区别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对创业创新的、工作负责担当的干部给予保护爱护,对不尽责、乱作为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充分调动积极性,提升精气神,激发内生动力,为龙江全面振兴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