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佳木斯市东风区光复路306号;债权本息1,748,536,363.40元;抵押担保情况:债务企业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拖欠贷款本金744,219,996.00元,表外利息403,083,359.24元,截至2016年1月27日孳生利息601,233,008.17元,本息合计1,748, 536,363.40元。保证担保债权本金312,490,000.00元,保证人为佳木斯电机厂、佳木斯纺织印染厂、黑龙江造纸厂,抵押担保债权本金418,699,996.00元,抵押物为房产设备等。其中12000万元抵押贷款已经诉讼,黑龙江省法院判决,债务企业佳木斯金地造纸公司还款本金1.2亿元及利息,抵押人不承担抵押责任。 欲了解抵押及保证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ht tp:// 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采取包括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协议转让、公开拍卖、债务减免、债务重组但不限于上述五种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本公告有效期为一年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债权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10个工作日[1000万元-5000万元(含)]、15个工作日[(5000万元-10000万元(含)]、20个工作日(10000万元以上)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王女士0451-5362170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