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陈菲)最高检日前发布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意见指出,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意见还要求,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假冒专利权、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重点提出对于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网络侵权、跨地区跨国境有组织侵权等严重侵权假冒犯罪开展重点打击和专项整治。 意见强调,积极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职权妨害科技创新发展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特别要重点查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科研规律干预科研活动,导致重大科研项目流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以及泄露国家重大科技秘密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