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海鸥)日前,抚远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以“爱老助老”为名的诈骗案,被告人以小利为诱饵,连哄带骗向老年人出售保健品,骗取近百名老人财物,最终他们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末,被告人周某、安某商议,预打着“爱老助老工程”的幌子来到黑龙江省抚远市,通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的形式诈骗老人。随后,二人又联系了销售保健品的被告人林某,并找到被告人王某伪装成讲师,让其宣讲保健品的功效。4人来到抚远后租用了当地的一家酒店作为会场,通过发放鸡蛋、袜子等小礼品吸引老年人参与他们举办的“健康知识讲座”。期间,告诉参与讲座的老年人只需预付一定的押金就可以领取到专治老年人心脑血管病的保健品,押金会在第二天全部返还,也就是说保健品等于免费赠送的。第二天,周某等真的将老人头一天预付的押金全部返还,由此也就获得了更多老人的信任,交付押金参与活动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大伙多则一两千,少则二三百,近百名老人都来领取这免费的保健品。第三天,当老人们再次来到酒店领取押金时,看到的却是大门紧锁,并且赫然张贴着“因本会场太小,会议延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的字条,老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上当了。 到案后,4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且在庭审前,将诈骗所得78200元钱全部予以退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林某、安某、王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林某、安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