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日讯(记者郭铭华)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原主席王钊同志因病于2016年9月7日6时10分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4岁。11日8时30分,王钊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哈尔滨天河园殡仪馆举行。 省领导王宪魁、陆昊、杜宇新、陈海波和有关同志出席告别仪式。 王钊同志1923年1月生,山东邹平人。1938年在山东省长山县六区组织儿童团、青救会,参加抗日活动,担任青救会会长,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2月至1945年10月,先后任山东公学支部委员、第二分队长,沂南县界湖镇中心小学校长,沂南行署文教科副科长,费东县政府文教科副科长等职。1945年10月至1950年2月,先后任中共方正县珠河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中共松江省委宣传部科长。1950年2月至1985年5月,历任中共宾县县委书记,中共松江省委办公室副主任、农委副主任、林业部代部长,中共伊春市委第一书记,中共黑河地委、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哈尔滨市委第二书记,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1985年5月至1993年1月,当选黑龙江省第五、六届政协主席。“文革”中在黑河地区受迫害。1994年经中央批准光荣离休。王钊同志是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 王钊同志早年接受了马列主义和爱国主义等进步思想,勇于追求真理、敢于探索,为了中国人民的民主自由及中华民族的复兴强盛,走上了革命道路。在大半个世纪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饱满的革命热情。他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始终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他勤于学习,尊重客观规律,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他工作勤勤恳恳,鞠躬尽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贡献了自己毕生的精力。他公道正派,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他高风亮节,光明磊落,乐观豁达,无私无畏。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廉洁奉公,痛恨腐败,疾恶如仇,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优秀本色。 王钊同志热爱生活,酷爱读书,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工作之余笔耕不辍,创作出版《王钊文集》,书中热情赞赏和歌颂党、国家、人民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严厉斥责和鞭挞歪风邪气、陈规陋习。 王钊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黑龙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倾注了满腔热情和全部心血。王钊同志的崇高品德、优良作风、光辉业绩将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