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健)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结合哈尔滨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哈尔滨市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该指导线适用于在哈各类企业。 据了解,2016年哈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共分三个标准: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0%、增长中线(基准线)为7%、下线为3%。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适用于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要求,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在哈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与职工平等协商的方式,制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关系,重点向技术岗位、生产一线职工及收入偏低职工倾斜。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必须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已建工会的企业要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所有企业的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均需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