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金梅记者马一梅)2016年是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理顺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林区法院司法调研工作在分析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有效推动了调研成果在实践中的有效转化,切实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决策参考和理论依据。 他们在服务科学决策方面创新开展工作,为院党组进行工作决策编报提供了四期内参性质的《调研建议》;在服务审判工作方面组织深度调研,指定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和方正、通北、沾河、鹤北四个基层法院分别承办了《林区财产保险纠纷案件情况调研》《采用电子数据送达诉讼文书的探讨》《黑龙江省成立环境资源法院之必要研究》《大沾河湿地环境现状及司法保护的研究》《关于如何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类犯罪的研究》等课题的调研,并就这些课题的调研成果形成了规范的切实可行的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在服务林区法院改革发展方面不拘一格,通过编辑发行以“秀美森工林区、司法保障护航”为主题的林区法院近五年发展纪实画册,生动展示了林区法院在为秀美森工林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保护、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司法实践中,公正执法、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大胆探讨和研究林区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应发挥的职能作用,并于2016年10月18日组织召开了黑龙江省林区法院首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就目前辖区内涉及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赔偿林”制度完善、湿地保护、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等环境资源审判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对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程序、机制,成立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法院的必要性、匹配性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系统地梳理了林区法院多年来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诸多实践和做法,对林区法院如何更好地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充分体现出林区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的地位和价值,标志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破冰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