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林口县被确定为全国15个不动产登记联系点之一。林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试点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力促基层不动产登记便民高效,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探索好的经验做法和有益的借鉴。2015年3月1日,黑龙江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从林口县发出。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现已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截止目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888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425本。 林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科学合理、简政提效、方便群众的原则,狠抓窗口建设,确保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增加平行受理窗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有效衔接,实行“先税后证”,为税控做好基础信息建设工作。开辟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绿色通道”,为符合登记条件的办事群众提供及时受理和特事特办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询问服务,受到办事群众的充分认可和好评。 林口县国土资源局为加快推进黑龙江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国家试点工作任务发挥了“以点带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