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大楼全景。
省人大常委会就搞好精准扶贫开展专题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25次常委会会场。
穆棱市人大常委会在换届选举中创新采用电子计票系统,这也是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首次采用电子计票方式,让选举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公正、透明。
为充分发挥我省冰天雪地的资源优势,促进冰雪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做强做大冰雪产业,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设立全民冰雪活动日的决定。本版照片由曹众原晨峰本报记者邵国良提供
编者按 2016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人大在法制建设实践和我省振兴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巨大精神动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人大工作的优势和特点,着眼于我省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探索创新,依法履职。 □刘伟吴萌本报记者闫紫谦 立良法求善治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良法善治为保障,着力打造服务于全面振兴发展的法制化环境。一年来,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4部;作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的决定6个;对76项法规、决议、决定进行清理。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事项,也是重大民生项目。条例重点解决了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支撑区域经济发展能力不足、供给效果明显滞后等问题。明确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道路运输经营权;建立了道路运输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推进了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作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的规定。 《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条例强化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激励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采取差异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允许科技人员兼职离岗创业,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做出明确规定。完善了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支持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加强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我省耕地总量位居全国第一,严格保护耕地意义重大。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部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在耕地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明确了耕地发包方、承包方、使用者在耕地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权利义务,对全面保护和建设耕地、强化保护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的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耕地使用者增施有机肥、生物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并增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明确指出禁止在省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内限定时限外,露天焚烧秸秆。 《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我省贫困人口还比较多,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紧迫和艰巨。条例明确了扶贫开发主体地位和各部门的职责、扶贫开发对象的精准确定、扶贫开发精准措施、扶贫开发项目的产权归属和受益主体、扶贫开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相互衔接,以及实施健康、教育扶贫工程脱贫。强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细化了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扶贫开发资金“折股量化”、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等内容,并对资金整合作出了相应规定。 《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燃气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条例重点完善了燃气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规范了燃气经营与服务行为,强化了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注重对燃气用户权益的保障,对建筑区划内用户专有部分燃气设施维护责任进行了具体划分,明确了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要求,规定了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的内容。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条例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保障机制,对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给予扶持。规范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利用的界限。为进一步促进代表性项目的开发利用,鼓励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将代表性项目转化为文化产品、旅游产品或文化服务,并根据市场需求对项目进行技艺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传统产品功能性转型。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事项,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这“三小”进行了规范;加大食品安全的处罚力度;加强了重点环节的监管;做出了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的规定,反映了群众的意愿,回应了社会的关切,在全国率先做出了示范。法规的出台,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大力发展龙江绿色食品的优势产业,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4月21日起施行。 2015年,国家对完善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条例对生育调节政策作出了修改,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考虑到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我省人口实际状况,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条例还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 让监督更有效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龙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再次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实施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检查,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地区振兴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很重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实,最有利于发展”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对贯彻总书记指示精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将此项检查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摆上突出位置,持续用劲、精准发力、久久为功。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副厅级以上干部参加的6个执法检查组,深入省政府25个部门和部分市县(区),跟踪督促2015年检查发现突出问题整改,紧盯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有协同性、系统性,是否接得住、接得好、落实落靠,是否存在不想为、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等问题,着力破解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全省四级人大对应监督同级政府,五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的联动检查,使各级政府部门转变了思维方式、观念和服务态度,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通过执法检查、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优化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环境,创新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有效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扎实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挖掘释放改革红利和发挥市场潜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打造龙江全面振兴好环境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社会普遍认可。 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产业项目建设是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7个视察组,赴13个市(地)视察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视察组采取听、看、访、议的方式,实地查看了67个重点产业项目。在肯定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党抓发展、重点抓经济、突出抓产业、关键抓项目”的决策部署,将产业项目建设摆在经济工作的中心位置,紧紧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加快“龙江丝路带”建设、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增强抓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打好产业项目攻坚战的信心,保持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力度;要深入研究、切实发挥好转型发展的核心优势,辩证把握当地独特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找准与国家政策的契合点,谋划储备一批重大产业延伸项目。要统筹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实现建设一个产业项目同保护一方生态安全、带动一方群众致富有机结合等多项重要建议。 剑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为更好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机制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省政府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5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名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就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提出了询问,省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住建厅、司法厅、地税局等6个部门负责同志逐一做了答询。在一问一答和追问补答中,省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全省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越问越明,越答越细,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让社会各界看到了人大的职责与政府的担当。 常委会还首次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1.67%。 点赞铁路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 去年5月31日至6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省重大铁路建设项目视察,目的就是了解掌握全省铁路建设基本情况,推动省委加快铁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决策的落实,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视察组实地考察了哈齐客专、牡绥铁路、哈牡客专等多条铁路运营及建设情况,走访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绥芬河等市,查看了铁路建设进程、铁路货运口岸、公路口岸改造项目等情况。在为我省铁路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点赞的同时,视察组还针对线路基础条件差、整体技术标准低、路网布局不合理、运营亏损严重等问题,提出了抢抓历史机遇、争取国家支持,发挥地缘优势、构筑合作平台,科学组织规划、加快建设进度,破解建设难题、形成推进合力,加强舆论宣传、凝聚发展共识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快释放铁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增长、完善功能、改善民生的综合效应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视察活动还为推动解决哈尔滨火车站综合改造瓶颈等问题,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建议。 关注百姓出行安全 为深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推动“一法一例”的深入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4月至5月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分段多次、不集中时间、不确定地点等方式,对全省8个市(地)及所属15个县(市)区公安交警等部门执法情况进行了随机调查、突击检查,真实了解了执法机关日常的工作状态。在公开检查报送书面综合材料的同时,增加了暗访抽查,对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处罚、交通指挥等情况进行暗访。同时,增加了查阅卷宗环节,按照时间段和宗卷号集中组织阅卷,发现了许多听汇报了解不到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力求实效。 用创新促代表工作开展 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的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使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创建龙江代表建议评估模式 为提高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和办理质量,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创建开展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机制,制定了《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工作办法》。第三方专家评估委员会本着独立、公开、公正原则,对《关于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建议》等多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了历时2个月的评估工作。通过第三方专家委员会评估,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越来越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积极研究、认真解决,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可。 换届选举公开透明 2016年,是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总体部署,把严肃政治纪律、严把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深刻吸取衡阳、南充、辽宁等地贿选案的沉痛教训,始终绷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把严格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意见,作出相应决定,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通过强化工作指导,创制性开展工作,有力保证了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靠制度提升工作效能 去年,常委会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维护党的执政权威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统一起来,把履行法定职责与规范履职行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常委会工作的主体,其能力素质决定着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去年,常委会把加强组成人员自身建设作为重点来抓,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实化、细化、具体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范,制定了改进和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有关意见,建立了常委会委员退出机制,实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这些措施的提出,使常委会会议出席率、列席人员到会率、审议发言质量明显提升。 为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自身建设,制定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首次召开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会议,对专门委员会组织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还起草并审议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常委会持续深入推进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建设,注重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提升理论修养,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创造的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服务大局的能力,坚守和践行法治、依法履职的能力。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突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服务群众、服务常委会履职的工作效能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