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艳)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含商品房开发项目、棚改回迁安置项目和单位自建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哈市出台《关于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工作方案》,力争利用1年左右时间,解决群众办理房屋产权证难题。 《方案》明确,对建设单位存在的,由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对联建一方主体缺失或无法配合的,由联建另一方作为责任主体;对建设单位不存在但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作为代办主体;对建设单位不存在且无主管部门或无法履行相关手续的,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作为代办主体。 对存在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历史遗留项目,由市住房、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责任单位并下发督办通知,对限期(1周)内主动申报、主动配合解决问题的,予以从宽、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不积极配合解决问题的,由市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开发企业资质、建审手续、营业执照年检、缴纳税费和相关资产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拒绝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依法查封、拍卖或强制划拨建设单位相关资产或资金,冲抵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