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宝森 今冬供热开始后,记者在走访中感受到了集中供热给居民带来的温暖。目前,哈尔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已经超过90%,大多数居民充分享受到了冬天里的“春天”。但记者发现,在部分新入户的小区,居民却住不上暖屋子。为此,记者深入供热企业、房屋开发企业、政府供热部门、物业公司等采访,力争找出问题症结。 现象: 热企和物业相互扯皮 每年供热开始的一个月内,哈尔滨市的供热投诉重点集中在新入户小区。有的是到供热期没开栓供热,有的是供热中出现供热中断,有的是供热不达标,部分居民由此得不到合格的供热服务。 供热刚开始,松北区一小区就发生供热中断。负责供热的捷能热力电站公司巡网发现是小区的供热管网阀门爆裂。公司立即关闭小区换热站阀门,更换阀门。技术人员检验发现,小区管网阀门与实际要求不符,大大小于管网要求的阀门压力。 “要求的是16个压力单位,这个阀门只有10个,一旦供热压力增加,一定会破裂。公司要求小区物业全部更换不合格阀门,否则说不上哪个又爆裂,还得停热。”捷能公司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 而位于红旗大街和湘江路附近一处小区的新建房屋也让哈尔滨开发区供热公司吃尽了苦头。“我们接管3年的小区就开始问题不断。就连单元立厅的管网材料都不合格,有的已经开始漏水。尤其居民家的地热分配器,由于质量低劣,已经连续5年不断发生损坏漏水。”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采访中,供热公司技术人员反映,新小区管网中发生设计不合理导致有部分居民供热不达标,有的是建设中掉进管道里的沙石等物,有时候要挖开重新铺设,劳民伤财。 道里区供热办主任刘波告诉记者,今年80%的供热投诉是新入户两年内的小区。香坊区供热办的孙国平也有同感。他说,自己在供热初期半个月里,每天处理这类投诉事情不断,物业企业和供热企业互相推脱责任。 供热企业认为自己冤枉。“我们供热企业替开发商背黑锅。国家规定房屋在供热方面有两年的质保期,这期间发生的供热问题由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威立雅(哈尔滨)热电公司副总经理姚丽荣告诉记者。 哈尔滨供热协会会长陈建军告诉记者,像这样的问题这些年很突出,每年供热企业都很无奈。不是供热企业推脱责任,是因为房屋两年质保期内的责任在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确实又不懂供热,供热出现问题自然推给供热公司。 缘由: 建设和经营管理脱节 据了解,当前供热建设由房屋开发公司负责,其质量保障和维护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开发商负责建设小区内居民楼、供热管网和换热站,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施工,待完工后,房屋通过质量验收,就可以把供热设施交给供热公司运营,小区物业交给物业公司管理,按两年质保期规定,开发公司有质量保证责任。”哈尔滨欧美亚房产公司负责人藏囡告诉记者。 据了解,在一个新小区的开发建设中,首先要选定一家供热公司负责供热。然而,供热从设计到建设施工,都与供热公司无关,直到房屋验收完毕,把供热设施向供热公司交接。但这种交接又是不完全的。在两个供热期内,供热设施出现问题及相关的维修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 “供热公司接管供热后的两年内,属代管性质,因小区供热设施导致的供热问题是不承担责任的。但供热公司收取了热费,就应该保证供热质量。由此便出现了有问题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供热专家分析指出。 “我们作为负责供热的公司,从未参加房屋供热设计、施工和验收。不知道整个供热管网的设计与施工是否与公司的实际供热要求相符。直到交接时也不知道整个供热设施的施工质量、用料等情况。通过实际运行后,发现不合理要进行改造,否则就无法完成供热。”大唐群力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供热验收,热企负责人认为,即使参加也很难有作为。因为管网都已直埋地下,验收时什么也看不到。 供热公司反映,由于哈尔滨施工期短,很多时候的供热交接都是快到供热期才交接。 “接过来就开始供热,很多供热准备环节因时间来不及而被取消,问题自然就接二连三。这样的责任怎么承担?”姚丽荣为难地说。 对于供热责任的认定,供热专家、哈工大教授方修睦认为,建设和管理的脱节,直接导致供热责任模糊,让供热公司使用一套不知是否合格的供热设施去保证供热合格,是勉为其难。 建议: 建管衔接源头保障 新小区供热出现的问题,关键是供热衔接是否顺畅。理顺供热建设和经营管理问题,才有可能保证供热质量。这是供热企业的一致反映。 捷能公司副经理王辉告诉记者,供热是很复杂的,不是有热水就能保证每一户居民家供热达标。新小区的供热系统在供热前的准备工作很多,需要一道道程序去完成。这就要求整个新小区供热设施,从设计、采购到施工要让供热公司全程参与。 哈尔滨东实房地产公司副经理刘贵良告诉记者,他们公司许多楼盘是自己开发自己管理物业和供热。以往供热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也是分开的,发生很多问题。有的小区尽管多年改造,仍时常出问题,是设计缺陷导致的,后期改造起来特别麻烦。既增加管网改造支出,又影响供热质量。近年来,他们改变建管模式,供热公司从供热设计开始参与,在现场实际勘察中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设计,待设计完全符合实际需要时才开始施工。因此,这些年,新小区供热很少发生问题。 “让建、管从源头完全衔接起来,我们开发商也愿意,省心又方便。因为供热设施建设这块费用总是要支出的。”藏囡说。 方修睦认为,只要政府制定规则加以引导就能彻底解决问题。像电力、燃气等施工规定一样,让供热企业全程参与,建管一体化,一管到底,责任明确。同时,供热验收后,供热准备过程中的冲水洗刷管网、调整动力平衡等也可有序进行,一直达到供热状态。这样一来,新小区供热责任自然明了,供热质量也就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