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健)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要求,发布2017年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申报条件。 据了解,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据介绍,本计划将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可在上报材料中注明。各相关单位应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