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畅记者陈贺)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安监局获悉,为切实做好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建)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强调要通过强化七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 首先要严格资质(资格)审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和资质过期的企业,一律不予复工复产(建)。未依法延期换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要规范采石矿山生产行为。严格按照设计开采、加强边坡管理、机械安全防护和场内车辆安全为重点,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严防“三违”现象;三要强化地下矿山、尾矿库整治。督促企业严格遵循《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四要强力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及工艺,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五要严格进行专项整治,组织专家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逐户进行监督执法检查,使复工复产(建)监督检查真正成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的重要手段;六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执行检查“四套表格”、检查流程、检查清单和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闭环管理等制度;七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基础台账,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非法企业,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