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