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岩张肖 本报记者潘宏宇刘柏森 两年来,代理行政诉讼案件7起,代理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案件20余起,为县政府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这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成果,源自通河县两年前开始实施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提速、提质、提效的重要保障。通河县早在2014年11月开始,就积极着手研究制定《通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并于2015年初组建了由法制办主任、副主任及选聘的3名法律顾问组成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同时,于2016年又制定了《通河县人民政府基层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在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基础上,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了各乡镇和政府组成部门。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全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县法院业务骨干中选聘了6名基层法律顾问,担负全县8个乡镇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的法律顾问职责。 法律顾问参与到政府日常行政工作,是“法治通河”建设的实质性举措。自2014年以来,通河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积极行使职能,在对县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县政府招商引资和重大经济活动、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参与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案情分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对县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上把好方向。县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涉及重大决策的议题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两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常务会议23次,提出审查意见16件次。 为县政府招商引资和重大经济活动保驾护航。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积极参与县政府招商引资和各类经济合同的起草、把关工作,2年来共起草各类经济合同22份,为招商引资及其他重要合同从法律角度进行把关40多件次。 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展法律咨询分忧解难。针对农村土地、城市开发征收等争议问题,县政府法律顾问室都认真分析解答各部门、各乡镇咨询的涉法问题,2年来共答复涉及林地侵权、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所有权等法律咨询问题共计580余件次。 在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和参与重大案件的案情分析上重拳出击。2014年12月,发生了该县某公司诉通河县政府土地经营权证和该县乌鸦泡镇村民诉通河县政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由于诸多原因,在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尚未组建的情况下,该2起案件经一审法院判决相继败诉。后经县政府依法重新作出行政决定,2起案件重新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由法制办牵头组织带领政府法律顾问室对案情进行深入的研究,组合证据案卷资料400余份。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凭借众多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代理的2起案件最终胜诉。2016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接手了2起通河县政府与哈尔滨市两家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抵押担保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案件。法律顾问们细心研究案情,认真查阅证据材料,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圆满完成了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2起案件的胜诉共为县政府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