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日讯(记者李晶琳)5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其政务网上发布对5家旅行社和2名导游进行行政处罚情况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省旅游委对5家旅行社因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进行处罚,其中,对黑龙江省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革新街分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3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导游张雪梅处2000元罚款,暂扣导游证1个月。对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560元,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3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导游王刚处2000元罚款,暂扣导游证1个月。对哈尔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596元,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3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导游赵勇处2000元罚款,暂扣导游证1个月。对哈尔滨中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3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李福宝处2000元罚款(导游张宇另案处理)。对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3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夏福生处2000元罚款(导游高金凤另案处理)。 省旅游委对胁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2名导游张宇、高金凤,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并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