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剑 春日的一个上午,绥化市北林区东津镇的一处大型聚餐场所正在举办一场生日聚会,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餐饮场所的营业执照、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台账记录等进行了突击检查,随后他们又对后厨餐饮消毒、库房储存、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结果均合格。随同检查的媒体记者参观后纷纷感叹,如今农村餐饮水平真的进步很快,宽敞明亮的厨房后灶,整洁干净的不锈钢操作平台,穿戴整齐的餐饮从业人员……让人不禁好奇,食药监管部门究竟通过什么方法让这个易发生问题的区域有如此变化? 农村因红白喜事、老人过寿、孩子考学等邀请亲朋好友集体聚餐的习俗一直盛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问题也一直是人们和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餐具清洗不到位、食材来源不明、后厨卫生条件不达标、原料储存与其它物品混放等各种问题严重威胁着农村消费人群的用餐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16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聚焦农村集体聚餐。虽然这是他们第二年聚焦于此,检查过程和结果却让人已经明显感受到专项整治行动带来的成效,农村集体聚餐场所食品安全等级显著提升,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绥化食药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农村聚餐场所从食品加工环境到设施、设备相对比较简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较差,诱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潜在风险比较高,历来是餐饮监管工作的重点。如今这种巨大的进步要得益于全省展开的“食安龙江百日行动”这项颇有力度的专项整治行动,它不但为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和重点,还有效督促各地食药工作不断主动探索监管之路,创新监管方法。 绥化市正是在“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总体安排和部署之下不断思考、摸索监管新模式,针对集体聚餐,绥化市推行了“网格化”管理,在乡镇、村屯建立起了以乡(镇)党群书记任组长,各村(屯)长任成员的协管员队伍,对群众性聚餐活动全面实行报备制,即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由举办者或承办厨师提前48小时向本村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及时向乡镇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站申报备案,乡镇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站接到申报后做好登记并做好指导工作,重大事项或聚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及时向县级食药监管部门报告。他们在重点品种监管上,要求宴会举办者使用的米、面、油等大宗食材必须实施定点采购,索取供货方资质和批次检验报告;对宴会食用的散装白酒严格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对举办者使用的转基因油品、食品添加剂等信息要在餐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满足就餐者的知情权。此外,绥化市食药局还组织各聚餐单位“掌勺人”现场观摩、帮检互查以及结合绥化实情,制定印发《农村聚餐场所食品安全须知》等,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来提高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总体看,“食安龙江百日行动”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着实激发了地方食药监管部门的新思路、好做法,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尽快走向规范。 2016年,省食药局精准靶向,组织开展了以“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为代表的系列食药安全专项整治,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秋国庆食品安全行动,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回头看”专项行动,生化药、中药饮片、牛黄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无菌医疗器械和定制式义齿专项治理等10余次各类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7.8万余家次,查处违法案件3510起。其中,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案值4000余万元,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列为典型案例并给予通报表扬。刘某、赵某犯罪团伙制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酒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是我省历史上破获涉案金额最大的制售假冒白酒案。全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也有效督促了各地食药部门的监管工作,涌现出不少优秀的监管做法,为全省食药监管工作带来了显著成效。 省食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我省将继续使用好专项整治这把“利剑”,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胶囊剂类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当前,2016“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已进入收官阶段,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持续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震慑力、影响力,努力把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都打造成百姓心中保障食品安全的品牌行动。今年,各地要根据日常监管中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合理确定本地重点整治问题和区域,完善整治措施,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网络食品经营治理和进口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进口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对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等各类“潜规则”进行整治,特别是要对“一非两超”、无证生产经营、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翻新再售,牛肉中灌浆,猪肉中灌水,鹅鸭肉冒充牛羊肉等触目惊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