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省农垦总局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直面问题不回避、落实责任不放松、狠抓整改不打折,坚持“全面改、深入改、系统改、落实责任改”,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持续发力,通过整改,垦区在加强党的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深化农垦改革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把巡视和整改的过程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一是突出思想建设。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融入巡视和整改的各环节、全过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权力观、政绩观的偏差得到纠正。二是突出组织建设。针对垦区少数党的组织作用弱化、农牧场和企业存在“以政代党”问题,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313个薄弱基层党组织全部整顿转化到位。三是突出作风建设。针对巡视指出的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7.4%。紧盯“四风”问题,强化警示提醒、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对问题严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保持整治“四风”的震慑力。四是突出反腐倡廉建设。针对垦区纪检机构不全、队伍力量与任务不匹配问题,加快推进垦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组建北大荒集团纪检组,设置派驻机构,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垦区纪检机关集中力量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处置,初核449件、谈话函询20件、立案28件,查处党员干部50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5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配合省纪委查处商贸集团腐败窝案,形成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法纪效果。在严查大案要案的同时,认真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土地发包不透明、偏亲向友,以生产资料统购名义吃差价、拿回扣,套取国家补贴、骗取农业保险理赔,借帮助农工协调贷款之机挪用谋利,收取土地承包费设置“小金库”、中饱私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强化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工会监督和社会监督,规范和加强场务公开工作,将土地发包、生产资料采购、财务预决算等纳入职代会审议,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是突出制度建设。认真查找垦区腐败问题多发、廉政风险集中的重点环节、重点人群、背后成因以及监管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的整章建制、规范权力,制定出台了《总局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垦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党委任免干部工作程序》《关于加强农场场务公开的意见》等制度20余项。 二、政治生态全面净化 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原因和教训,既治标、又治本,全面净化垦区政治生态。一是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对垦区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及人员、岗位、事项、时间进行深入剖析,将国有企业易发多发腐败的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合资合作、投融资担保、资金拆借,农牧场土地发包、生产资料集中采购、工程招投标、资金结算、收费管理等领域和环节作为重点,查缺补漏,强化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完善了领导干部及子女婚丧嫁娶、农场职代会和场务公开、财务重点岗位风险防控等办法,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小金库”“账外账”专项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二是选人用人风气得到匡正。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举必办”,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切实把从严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对垦区1923名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房产等信息进行备案。重点对拟提拔副场(处)级及以上考察对象、转任重要岗位和拟确定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了核实,去年全年共核实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信息11批次140人,其中暂缓提拔4人。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分级分类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倒追倒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四种形态”得到很好运用。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常咬耳朵、扯袖子,使干部少犯错误,对犯错误的干部早处理,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违纪发展成违法,严查大案要案,形成震慑。2016年,垦区各级运用“四种形态”处置625人,其中,约谈函询85人,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327人,给予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13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占4.6%,纪律约束更加有力,动辄则咎渐成常态,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三、国企改革全面深化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大力度深化国企改革,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垦区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不活、缺乏内外监督制约、债务负担重、效益低下、财务信息失真、潜亏隐患多、廉政风险大等问题。采取全面推进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具备条件企业与资本市场合作融资上市四项改革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靠机制、制度管人、管权。总局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已有17户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增资扩股,可引入资金69亿元。针对农垦企业债务负担沉重,资产负债率过高,开展“控债、化债”行动,要求所有农场和企业负债在2014年的基础上不能增加并逐年减少,将化解债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农场企业,列入对班子考核。针对部分国企管理混乱、超账期应收款偏高,开展专项清理应收款并列入对企业班子考核。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组织等多种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清收超账期应收款。2016年收回超账期三项应收款23.6亿元,累计收回超账期三项应收款204亿元,收回率60%。针对部分农场企业财务信息失真,利润指标不实,个别企业财务造假,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财经纪律。对总局直属企业经营指标、存货清查、国有资本预算、文化信息共享以及境外企业等开展专项审计,实现了审计工作全覆盖,挽回经济损失17330万元。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紧盯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99项、专项稽查47项。通过改革,企业管理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做实,效益明显向好。 四、“两个责任”全面压实 总局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面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落实整改要求不打折、不走样。农垦总局党委认真吸取以往“两个责任”严重缺失、腐败问题多发的深刻教训,从落实“两个责任”入手,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从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发生问题的党委、纪委及成员,严肃追究责任。加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有案不查、被上级纪委查处的,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早有反映本级纪委未能查实、被上级纪委查实的,追究纪委监督责任;责任追究到具体人。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