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协调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殊荣。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2010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之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不断丰富内涵、不断提档升级,从更高的层次上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开展“接地气、连民心”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延伸工作触角,着力打造服务民生品牌,努力让群众满意。坚持把办案立检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程,以司法办案责任制为抓手,取得了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环境的良好效果。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勇于开拓,不断进取,使文明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而不懈努力。 (李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