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推动力,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活动,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过程中,积极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鸡西市十佳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为保持干警创建热情,在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该院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载体,纳入全院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抓住主题活动这一文明单位创建的关键环节,通过设计、组织开展主旨鲜明、内涵丰富、充满活力、极具先进检察文化特色的载体活动,凝聚释放正能量。 鸡东县人民检察院把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作为中心任务和一条主线贯穿创建活动的始终,高起点谋划、深层次探索,在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上有所作为;在创造企业健康发展环境上有所收获;在创造良好民生环境上有所发展;在创造廉洁政务环境上有所突破;在创造和谐人文环境上有所提高,让文明创建之花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得到绽放。 (李业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