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09、2013、2017年三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该院把文明单位建设和履行检察职责紧密结合,所办理的案件没有错案,没有出现执法过错,没有干警违法违纪,取得了文明单位建设和检察工作双丰收。 强文化凝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思路,大力开展各项文化兴检、文化育人活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先后兴建了廉政文化长廊、荣誉室等硬件设施,组建了篮球、乒乓球、书法、绘画等兴趣小组,积极开展户外拓展训练、不仅提升了干部素质,也增强了干部的归属感。抓载体营造氛围。围绕主题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素质;组建起30人的学雷锋志愿队,开展清洁家园、慰问孤寡老人、党员一对一帮扶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奉献和社会责任意识。讲奉献树立形象。坚持把“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作为应尽的责任,结合“一对一帮扶”工作多次组织开展捐资助教、扶贫帮困活动。在安邦乡13个村设立“法律宣传站”,为村民讲解动迁、补偿、土地承包等法律方面问题20个,通过便民网站接受法律咨询10余次,树立了检察机关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孙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