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报17日讯(记者毕诗春)17日上午,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在省政府召开,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及《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黑龙江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配套文件,研究了2017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海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原则通过了审议的相关文件,要求各牵头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李海涛指出,各成员单位务必从改革发展全局高度,深刻认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坚定改革决心,用最严格的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用最严肃的责任追究来保障改革措施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全局。修改完善相关文件既要尊重自然和历史,又要兼顾发展与生态;既要符合国家要求,又要适合黑龙江省实际;既要积极进取,又要统筹兼顾;既有刚性约束,又有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基础性工作,注重指标数据的生成,统计监测体系的形成,技术手段的创新。
李海涛强调,相关改革文件措施出台后要强化考核评价,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抓好落实,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办检查作用。要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承接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改革部署,组织实施好省委深改组明确的改革任务,督促协调好各相关部门承担的改革工作。
副省长郝会龙、省政协副主席张宪军,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