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6月15日,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安达市准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及一切附属合同。依据《债权转让协议》,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将其下列公告清单中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及费用)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安达市准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借款人(主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安达市准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达市准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业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7月1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安达市准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特此公告。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达市准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