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济成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中央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相较于过去的普惠式扶贫,当前推进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对象更具体、手段更多样,也给基层扶贫、脱贫攻坚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结合基层实际,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着力打通扶贫、脱贫到户到人的“最后一公里”。 一、扫除认识上的误区 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首先要正确认识贫困现状。当前,一些扶贫、脱贫工作落不实,根源就出在理解上的偏差、认识上的误区,如认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只是“一次秀”、“一阵风”,在有些贫困户眼里,扶贫就是送钱送物等。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关键就是要扫除认识上的误区。 其一,领导干部要坚持入户,学习、研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何时候,党委行为都是最鲜明、最有力的导向,要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正常态化、机制化,就要组织大讨论、开展大调研,推动更多干部下到基层一线,访困问需、访贫问计,努力营造重视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其二,要精准掌握实际情况。深入街区逐户进行登记、调查,本着“一户一规划、一户一台账、一户一措施”的“三个一”原则,对摸排出的困难户实行清单式管理,按致贫原因、扶贫需求等进行分类、归档、建卡,实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在全面调查走访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人群,做到“两访两必谈”,即访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困难群众,谈他们最迫切需要帮扶的事项;访致富带头人,谈他们对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教育贫困户消除“恋木”情结,通过科学有效的举措,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到自我脱贫的队列中来。其三,加大脱贫致富政策、典型宣传力度,让“贫困主体”自信起来。深入挖掘和培育一批脱贫致富的典型,强化正面宣传,进而减少“输血”,加强“造血”,让贫困户深刻地感受到通过外部条件帮扶和自身努力,能够尽快提升生活质量。 二、注重方式上的转变 区别于普惠式帮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点更为鲜明,在统筹部署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注重方式、方法的转变。 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常态化的帮扶机制,明确结对帮扶户责任人,以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是在项目选择上,本着适合的项目必发展、有前景和可持续的项目大发展、效益直接的项目快发展的原则,从资金、技术、项目上引领贫困群众从“输血”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转变,让贫困群众在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中实现互补增收。 三、建立落实上的“五项机制” 为防止扶贫、脱贫工作走过场,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应推行系列跟踪问效机制,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分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在制定脱贫 计划时,要特别注重分类分派,把帮扶任务划分到 具体的部门、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帮扶措施和完成 时限,让所有人都知道该做什么、何时做完、做到何 种程度。二是建立民情日记签字制度,记录帮扶人 入户走访情况、困难户反映事项及思考建议等内 容;三是完善党政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听取帮扶人 汇报帮扶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四 是建立扶贫、脱贫推进一览表机制,对帮扶计划、措 施、成果实行销号制,通过表格、图板形式展示,确 保帮扶过程和效果公开、透明。五是建立督导检查 机制,由书记、场长任组长,纪委、工会、组织等相关 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交叉、抽查等方式,深入对接 帮扶户现场查阅民情日记及帮扶户的反馈意见,强 化干部问责,让帮扶工作成为干部比作风、比作为 的“赛场”和“考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整体平稳有序推进。 (作者系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塔尔根林场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