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拉林村村民委员会和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中的“天山路5号”与东面哈铁钢轨整修站大墙外,西面是二电机大墙外违建的房屋,经现场核实不符。其原因:此房屋建设根据拉林村土地使用证来看,属拉林村土地范围内,后经现场核实,天山路5号与东面哈铁钢轨整修站大墙外,西面是二电机大墙外违建的房屋地址不是同一处,故该证明无效。此房屋坐落位置,经我办相关人员查看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调取土地利用现状图,其土地不在南岗区新春辖区范围内。 以上《证明》中的天山路5号(原东面哈铁钢轨整修站大墙外,西面是二电机大墙外)的房屋,因其土地是归拉林村集体所有,房产是倪成文出资建设为内容的《证明》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拉林村村民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