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己 近日,邯郸某网友因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警方给出的理由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邯郸公安局回应称,已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涉事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并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消费者在网络上发帖吐槽医院饭菜不合口味,却被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名拘留,这对于当事人乃至社会公众来说都有些突然。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或服务不满意,随手给一个差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而这位网友仅仅因三言两语对食堂饭菜质量的吐槽,就遭遇拘留的待遇,真是令人大跌眼镜。面对正常的批评建议,有关方面的做法如此草率,很可能挫伤公众对政府公共事务进行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事实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语言表达思想和见解,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捏造事实恶意攻击他人,公众自然享有给差评、表达诉求的自由。即便真如邯郸警方的最新回应所说,发帖人张某某“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即使人们在表达意见的时候因自身局限而有所偏差,相关部门也应当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处理,而非简单粗暴对当事人“一拘了之”。 借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何帆的话,一个社会对批评之声有多大的容忍限度,往往标志着这个社会有多高的民主程度。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表达自身诉求与意见,从而形成民意的碰撞。相关职能部门在看到民意诉求之后,应当积极给予回应,并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公众反映的实际困难,从而在源头上减少人们的“差评”。与其听到批评之后只想去遏制“灭火”,不如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化解矛盾、获得民众理解促进工作。 更重要的是,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不管是公众的“好评”还是“差评”,都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传播。在这一背景下,再想只手遮天、利用职权便利将人们的“差评”一禁了之,形成对“差评”的信息垄断,显然不仅不可能,更加不合法。更何况,在社会公共治理机制日臻完善,公众参与评判的渠道日益畅通的语境下,倘若不能准确领会民众给差评的原因,不能多从自身寻找薄弱环节并完善服务水平,某些单位获得差评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更有可能形成民众情绪的堰塞湖。 要想化解类似尴尬,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以此为契机,逐渐转变工作方式,摒弃“家丑外扬利于敌”的偏见,将公众的诉求和对政府工作的差评当作衡量自身工作的一面镜子,不断完善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提高服务公共事务的能力。唯有如此,公众的差评才会越来越少,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得到更好的弘扬。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同题观点 吐槽并不可怕 “羊羹虽美,众口难调”。再高明的大厨,也不可能烹制出让所有人满意的菜肴。张某某认为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不管是道实情还是发牢骚,都无可厚非。如果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张某某不仅应免于被行拘的“待遇”,涉事医院更应该察纳雅言。 社会治理难题大多都是由悬而未决的小问题演变而来,多开些老百姓可以尽情吐槽的平台,群众的怨气就更容易消解,良性互动可以纾解他们心中的烦与怨,就能降低不良社会性事件的热度,减少情绪性事件的发生。 张某某吐槽的场合,都是较为开放的舆论“广场”,很容易为人所知,特别是为涉事单位以及监管部门所查见。正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无论什么机构,都不妨把网络当成草野,从中感知网友情感、把握民意走向,从而改进自身工作,而不必轻易就上纲上线。 网民大多数是普通群众,来自四面八方,各自经历不同,观点和想法肯定是五花八门的,不能要求他们对所有问题都看得那么准、说得那么对。如果真能意识到这一点,张某某就不会被行拘,自然也不会引发轩然大波。故此,我们在冷静看待这一闹剧的同时,也应该多达成一些价值共识,即尊重老百姓发声的权利,多一些说理的机会。毕竟,吐槽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再吐槽。秦宁来源:人民网 “运动式”执法不可取 “吐槽医院饭菜被拘”一案中,有个细节不容忽视。拘留张某某,背景是涉县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上“大干100天,让涉县更加和谐平安”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拘留“散播负面信息”的张某某,成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之下的典型战果。若无这次的舆论曝光和介入,它很有可能被当作“打击网络谣言”的成果,在当地获得正面宣传。 公民在网上发帖,往往是抱着声音被听到、被回应的期许,其中暗含着对权力方的信任。在这一事件中,涉县官方本可邀请双方公开辩论或者举行价格听证,来公正地、妥善地处理问题。然而遗憾的是,它却祭出了权力大棒,在让人大跌眼镜之余,也让自身陷于与医院利益纠缠不清的尴尬处境。 显然,对谣言的错误认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扩大化适用,让涉县的“大干100天”运动,头开得有些踉跄。这样的运动式治理,换来的是自身被舆情运动裹挟,发人深思。好在邯郸市公安局及时纠偏,让“大干100天”回归了权力正轨。作为旁观者,我们希望那句“感谢各位网友对邯郸公安的关注、监督”,不是客套,而是发自内心的深刻认识。 来源:光明网 警惕执法部门滥用法律 张某某的帖子中说“饭菜量少”,而涉事医院食堂的声明中也讲到,医院在进行搬迁之后,饭菜的价格确实有所涨幅,“帖子指责我餐厅饭菜贵、量少,我虚心接受。”至于饭菜是否难吃,取决于个人口味,属于个人的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描述,张某某作为消费者有评价的权利,所以也算不上“涉嫌虚构事实”。即使如警方的最新回应所称,张某某“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那也不能剥夺他消费之后的评价权利。 现实生活中,其实像涉县警方这样以“如临大敌”的姿态面对负面评价的情况,并不少见。许多地方在舆情应对上过度敏感,不敢也不愿意直面批评意见。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可能还是在于,具体派出所的行为违背了常识,让公众产生了“医院食堂也批评不得”的印象。谣言需要打击,但是也需要警惕一些基层执法部门滥用法律,让民众噤若寒蝉。倘若,大家对一家食堂的饭菜不满,都不敢发到网上,都要冒着被拘留的风险,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又该如何保障? 退一步讲,即便这一事件发帖者有私心,执法部门也要把握好执法的边界,不要将私人事务纠纷、民事纠纷,当成影响甚大的公共事件处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这样的执法或司法者涉嫌违法,最该忌讳。 马小龙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