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武迎松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卜洪元、刘卫忠、王 魁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 华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朱卫国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 涛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峄东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冬平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韩 宇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孙 丹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邢 锴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马少波为黑龙江省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赵 丽为黑龙江省鹤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孙宏勇为黑龙江省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马文波为黑龙江省桦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王 睿为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金喜东为黑龙江省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金忠兴为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祁连龙为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金明德为黑龙江省迎春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艾厚军为黑龙江省绥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毛江省为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高 辉为黑龙江省沾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梁化海为黑龙江省清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曲春光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振伟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鲍建华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永为、王鹏程、赵建鹏、张翔宇、韩刚、朱成彬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洪光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平、王 猛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雪 冰为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谭占富、张增行、刘景山、汤志坚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 波为黑龙江省沾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美玲为黑龙江省鹤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红谊为黑龙江省山河屯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美凝为黑龙江省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新生、李朝阳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 免去: 毕同春、洪 海、武伟杰、刘天文、张 璞、张 霖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岫岩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长宁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仲秋、乔艳芳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邱树刚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胡 勇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鲜梅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占全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明波、王建国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明义、董世平、李述山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兆斌的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 健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栾春玲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桂山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七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邹喜友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屈凤云、李 强的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岳恩杰的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二龙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邵连君、张君华的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 斌的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智敏的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连泰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 波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嫩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莉萍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鹤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谢 伟、亓振国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罗淑珍、崔善和、刘淑琴、曹爱民、邓少华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建宏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凤义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 敏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维菊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韩国民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正欣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韩 宇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万立伟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邢 锴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孙 丹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 平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马少波的黑龙江省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赵 丽的黑龙江省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孙宏勇的黑龙江省清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马文波的黑龙江省迎春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王 睿的黑龙江省通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金喜东的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金忠兴的黑龙江省沾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赵劲松的黑龙江省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祁连龙的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金明德的黑龙江省鹤立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艾厚军的黑龙江省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毛江省的黑龙江省绥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王凤双的黑龙江省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 辉的黑龙江省鹤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梁化海的黑龙江省桦南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刘 涛的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杨双喜的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安玉祥的黑龙江省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军、金 波、李洪军的黑龙江省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佟明仁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艳玲、付利辉、李雪飞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江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韩 冰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董延生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晓梅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翟秀林、刘 速、王爱丽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海静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樊忠诚、王延增、王丽珍、李绍正、王保平、万松涛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淑媛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冯立平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牛喜福、张连平、冯 虹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雪 冰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员职务; 夏志祥的黑龙江省迎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明波的黑龙江省鹤立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高燕军的黑龙江省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辛春锋、李福荣的黑龙江省方正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