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华菊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 鑫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农垦林区审判庭副庭长; 刘知己、刘雨茎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洪涛、张静峰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 茗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 征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孙观宇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乔洪翔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知己、梁洪涛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 力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 郁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乔洪翔的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