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宝德荣家莹记者谭迎春) 近日,我省2018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和2015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评工作全面启动。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原则为企业自愿、逐级申报,符合《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推荐申报,数量不限。 申报采取打分制,按照《黑龙江省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进行申报,其中,“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业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或者二级标准的企业;其余各类指标中无0分项;自评不低于270分(含)”为推荐的“硬杠杠”,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就不能申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各地申报后,将由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委员会成立专家组,通过现场评审、综合评审、联合评审、公示和审议等程序,确定命名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同时,对2015年度已命名的企业组织复评,符合复评条件的经批准继续保持“黑龙江省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对未通过复评的和未按期提出复评申请的,将取消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