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受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委托,经县政府同意,明水县物价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国道G202黑大公路宝泉至兰西段一级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予以公告。 一、听证会参加人参会名额 此次听证会共安排参会人员30名,其中:消费者16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1人、政府相关部门5人、县人大代表2人、县政协委员2人、社会组织1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二)经营者、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场纪律。 (五)消费者应为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拜泉县、克东县的常住居民。 四、旁听人员、记者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人,由县物价局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名额随机选取。 (二)听证会设记者2人。由明水县物价局邀请县电视台采访听证会情况。 五、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起至9月27日结束。 (二)报名方式:听证会参加人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也可直接到明水县物价局报名。 (三)报名时提供下列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四)联系人:明水县物价局价管股 股长:王晓明 价管股科员:辛力晶 联系电话(传真):0455-6221598 地址:明水县党政办公中心西配楼504室 六、本次听证会将于近期在明水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以第二次公告内容为准。 明水县物价局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