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盛季轩记者薛立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挖实做,亮剑发力,锲而不舍,严肃查处和整治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积弊沉疴,纠正“四风”工作取得重大显著成效,打造了黑龙江作风建设亮丽名片。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充分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省纪委日前通报了6起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七台河市桃山供水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供水处收费部将47.9万元收费提成款转入谷某个人账户,形成“小金库”。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四次聚餐花费0.73万元;2016年7月10日,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兴凯湖、虎头要塞景区旅游两天,花费2.8万元;随意发放津补贴20.8万元。对存在的问题,供水处经理邢晓东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供水处副经理李岩负直接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他4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哈尔滨市第六十中学副校长刘海龙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月7日至1月12日,刘海龙带领5名教师到上海参加“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大会”。期间,刘海龙等人未按照会议要求统一就餐,而是在外吃海鲜、烧烤、日式料理等,且到乌镇、外滩等景点游玩,产生的1.2万元费用由刘海龙通过虚开培训费的方式,在学校财务报销。刘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原校长权奇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庆市公安局大同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肖秋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肖秋瑞安排人员通过虚列办公用品及器材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将其中的35.5万元用于发放拔河比赛、练兵比武等活动的奖励和补助。肖秋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大同分局纪委书记任继全进行诫勉谈话。 密山市中心血库主任刘连财公款送节礼问题。2016年12月30日,密山市卫计委任命刘连财担任中心血库主任。刘连财到任后,正逢春节来临,便与副主任刘某和冯某商量要公款送礼。之后,刘连财指使工作人员通过虚报汽车维修、单位装修材料等方式,套取现金5000元,购买9条白鱼用于送礼。刘连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海龙违规核销招待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经张海龙同意,该局通过虚开汽车维修、宾馆住宿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10.56万元,用于核销招待费。2016年9月14日,张海龙以参加培训为由,将个人到呼和浩特探亲发生的费用2070元在单位核销。张海龙还多次违规使用公车送家人上班并发生交通事故。张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省物流行业协会私设“小金库”问题。 2015年5月,省物流行业协会开办的龙通公司收取哈尔滨市3家企业赞助费2.4万元。2015年底,龙通公司启动废业程序,省物流行业协会副会长田文斌决定,将该款以现金形式账外保管,用于交纳税费和相关费用。田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清醒认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韧劲,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当前,要紧盯国庆、中秋节点,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营造公私分明、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监督执纪问责“撒手锏”,强化知畏知止、收敛收手的高压态势,一刻不松、半步不退,严肃查处违反“八个严禁”纪律规定行为,以刹风整纪的良好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