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日讯(记者刘艳)记者10日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哈市调整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时明确,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由20%调整至30%;对于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政策调整自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购房人在2017年10月9日(含当日)前,已购买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建设项目的住宅,并与开发单位签订房屋销售联机备案合同,仍执行调整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