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文明创建为载体,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以深化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为保证,通过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有力推动了队伍建设和检察事业的进程。 新林区检察院不断加强政治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先后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题的“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教育活动等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引导干警养成“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积极开展检民共建、扶贫济困等工作,该院领导逢年过节看望孤寡老人和贫困户,与群众建立了深厚感情,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该院坚持科学文化学习,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等形式,不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该院党组以“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为依托和平台,突出检察业务建设的核心地位,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新林区检察院把文明创建工作当作创先争优的首要任务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内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高效开展,为加快新林区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邵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