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举行升旗仪式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的主要职能是: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继续教育和共青团干部继续教育。该院的人才培养方向主要是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迅速适应新的人民警察招录制度改革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要求,该院调整专业、明确人才培养方向。调整后设司法行政系、司法执行系、司法保障系和司法信息系四个系,设立了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民事执行、司法警务等专业。这7个涉警专业将成为招录人民警察的重点专业。 该院曾先后被评为省级重点学校、部级重点学校和国家级重点学校,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该院是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省共青团干部培训中心。该院三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多年来,该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了学院跨越式创新发展,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和肯定。文明创建亮点频现,首要特色是创建围绕“能文能武,又红又专”校训,正确处理“红”与“专”的关系,更加注重“红”的培育;二是严格实行警务化管理,“五化”考核,学习成绩与警务化管理效果“双考核”,考核点分解到管理全过程。三是在严管同时,真正关心学生成长和进步,在全省高职院校中率先实施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四是勇做改革排头兵,该院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劳动人事部等十一部委确定为东北三省一区仅有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单位。 经过几年的努力,该院师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整体建设也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2007、2008、2011年该院团委被省高校工委评为“五四”红旗团委;2008年被省直机关评选为先进职工之家,2011年该院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全省高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2012年,该院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该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获得了省“五好关工委”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