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收购的4户企业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债务企业名称 种类 所在地 标的金额 抵押担保情况 其他情况1 东北变压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 齐齐哈尔市7,090.06抵押、保证 该债权已起诉,将于2017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 2 汉枫缓释肥料有限公司 债权 尚志市18,911.29抵押、保证 已胜诉,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3 大庆天泰生化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 林甸县10,747.62抵押、保证 已胜诉,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4 大庆市佳合顺经贸有限公司 债权 大庆市413.66保证 已起诉,尚未开庭审理合计37,162.63 债权情况: 1、东北变压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北电力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209号,债权总额7,090.06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王健名下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209号28处房产及1处土地,其中房产建筑面积共为15,245.43平方米,房产证号:房权证齐字第S200722060号-S200722098号;对应土地面积为66,589.7平方米,齐土籍国用(2012)第0100809号,抵押物均办理了抵押登记。保证人为王健、金朝英,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抵押及保证均有效。该企业抵押物位于永安南大街,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2、汉枫缓释肥料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尚志市经济开发区,债权总额18,911.29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共三部分,包括抵押人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厂房及土地为借款人在8,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包括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15处房产、面积共34,941.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89,172平方米。抵押人汉枫缓释肥料(上海)有限公司及尚志市华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地产为借款人在4,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包括抵押人尚志市华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3处房产、面积共6,413.66平方米及对应土地;抵押人汉枫缓释肥料(上海)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汉枫缓释肥料(上海)有限公司名下房产3,736.31平方米,抵押物均办理了抵押登记。保证人汉枫缓释肥料(江苏)有限公司、扬州亚联钢管有限公司、于薪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抵押及保证均有效。 3、大庆天泰生化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为林甸县花园工业园区,债权总额10,747.62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大庆天泰生化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大庆市林甸县花园工业园区的7处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6,420.66平方米;抵押土地为工业用地,该地位于工业基准地价四级地区,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面积317,790平方米;抵押的机器设备共计161种,数量为4,871台(套),抵押物均办理了抵押登记。黑龙江嵩天薯业集团有限公司、赵立彬及刘佩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抵押及保证均有效。 4、大庆市佳合顺经贸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乡镇小区望海五号楼,债权总额413.66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大庆市煜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有效。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 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8日,有效期:3个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22328 53623146 传真:0451-53623914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