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关于开展2017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7〕201号)要求,经各地审核和省级复核,拟将符合文件要求的31个企业(含分库、储粮区)纳入第三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资格。为确保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委托当地中储粮直属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在当地(到县、乡、村)电视台、广播、主要报刊、网站,以及企业的显著位置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实名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反映,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 电话:0451-87117675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浦发大厦14层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粮食局: 电话0451-53609874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1509邮编:150001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 电话:0451-84685707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花圃街24号 邮编:150010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