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行与黑龙江嵩天薯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天泰生化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因二次拍卖均流拍,经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行申请,现本院依法启动变卖程序,具体通知如下: 变卖标的物: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8号汉水公寓1号门市的房屋(产权证号:哈房权证开字第200916249号,建筑面积:2645.27平方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哈国用(2000)第03000100号,使用权面积:484.75平方米]。 变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黑龙江嵩天薯业集团有限公司变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9/10 竞买时间:2018年1月24日12时—2018年3月24日10时。 变卖价:2251万,保证金:200万,竞价幅度:1万元。 需要了解上述变卖物其他相关事宜的,请直接登录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查看。 法院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8号(大庆万达广场对面)邮编:163311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459-6829188 赵宏丽:18545993306王立民:13936913666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