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日里,松花江两岸草长鸟飞,一派郁郁葱葱。 本版照片均由本报记者陈宝林摄
本报讯(记者王彦)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大格局初步形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多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松花江流域水质总体稳定。2017年1~10月,我省62个国控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共42个,比例为67.7%,高于国家年度考核要求14.5个百分点,主要干、支流河道沿岸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据了解,2017年1~10月份,我省62个国控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共42个,比例为67.7%,高于国家年度考核要求1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6%,劣Ⅴ类水质比例同要求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升高了1.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无变化。环境保护部2017年前三季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通报结果显示,我省水质在华北和东北等8个北方省(市、区)排名第一。 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明显。截至2017年11月初,全省23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鸡西市新发现黑臭水体1条,我省黑臭水体总数由22条增加至23条),已有14条完成整治,整治工程完工率61%。其中省会哈尔滨市3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程已全部完工,顺利完成“水十条”年度考核要求。根据住建部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统计,我省完工率全国排名第23位,东北三省最高。 记者了解到,在落实“水十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我省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