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要求,富裕县、甘南县、抚远市、饶河县、望奎县等5个国家级贫困县已完成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评估程序,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定,现将拟退出的富裕县、甘南县、抚远市、饶河县、望奎县等5个国家级贫困县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5日(7天) 联系电话(传真):0451— 82635791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