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市政府批复,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市级统筹的八区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各县(市)及双城区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这是哈市第四次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