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孙佳薇 摄/本报记者邵国良 连日来,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渤海靺鞨秀第四代传承人,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孙艳玲对报告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感触颇深。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文化基因和身份认同。非遗保护,作为我国21世纪伟大的文化工程,已经被提升到一项国策的高度来实施。但目前仍然存在对非遗认识程度有待提升、管理保护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管理工作还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孙艳玲代表建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在非遗管理部门人员配备、资金支持、设备配置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把非遗保护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并列入政府目标工作管理考核的内容,切实保证普查、申报、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彻底改变非遗工作重申报轻普查、重经济利益轻保护利用的状况。 孙艳玲代表说,应出台非遗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制定关于保护非遗项目的科学管理细则,转变申报成功、资金到手完事大吉的政绩观和利益观,改变文本在书柜睡觉、项目无人问津的现象,切实让每个非遗项目都得到具体有效的管理。她建议,国家设立非遗专项保护基金。在政府主体投入的基础上,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共同组成专项基金,用来资助和奖励开展非遗资源普查、项目申报、传承人传习以及对非遗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孙艳玲代表呼吁,政府应建立市级非遗名录专项保护启动资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依次递减的原则,给予每个市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拨付专项启动保护资金和专项传习资金。 (本报北京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