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报记者王坤孙佳薇曹忠义 摄/本报记者邵国良 近日,我省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王军结合自身工作和调研实际,就深化国际立法机构友好交流提出建议。 王军代表认为,应继续深化与俄罗斯等国外立法机构的友好交往,推动法律保障的前置。他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走出去”的企业越来越多。在新的形势下,要有一种由“司法保障”向“立法保障”前置推进的观念转变。要发挥全国人大和国外立法机构在各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保持高层友好交往,加强经济立法双方法律对接等方面的交流。 王军代表建议,加强研究探索跨境经济合作的法律保障,创新国际边境区域合作。当前,我省会同俄方正积极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发展需要有来自中俄两国的立法保障。一方面,要分别与现有的中方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俄方的自由港、超前发展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相融合;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区内涉及主权让渡的事项,推动法律和制度创新,探索国际边境地区的合作新模式。 王军代表说,应注重法律对境内、境外影响的差异,为跨境产业合作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 (本报北京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