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俊平《一壶茶一本书足矣》 漫画
□王树人 所幸的是因为书读多了,因此在课堂上谈古论今引经据典举一反三时能更加游刃有余和滔滔不绝,这真可谓是“一举两得”呵! 初读现代著名作家郁达夫先生的“绝交流俗因耽懒,出卖文章为买书”的题为《自况》的对联,是在1966年春天。那时,我正在高中一年级上学。读到这副对联后,我这个喜欢读书又经常“练笔”的高中生,是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郁达夫先生那样去“出卖文章为买书”啊,因为当时的我虽然喜欢读书,但作为一个农家子弟,在连每学期的5元钱学费都交不上,还得申请“免学费”的年代里,要想花钱买书那可是“痴心妄想”了。然而,给报社杂志投寄了几次文稿,却都被退了回来。我的“出卖文章为买书”的愿望直到1973年才实现,那一年,已经是我当中学语文教师的第5个年头了。 记得那年的11月28日,我收到了县文化馆寄来的2元钱奖励(汇款单的附言上写的是“发诗二首,奖2元钱。”),这是我用自己发表在县文化馆创办的文艺刊物《革命文艺》上的两首小诗“挣”来的。于是,从邮局取出2元钱后,我就径直去了新华书店,买了贺敬之的《放歌集》、李学鳌的《放歌长城岭》等三本诗集。时至今日,这三本在封二上都写着购书时间的书,仍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查当年的日记,我在1973年11月28日这天的日记里写的是:“两首小诗已在《革命文艺》上发表,收县文化馆邮来的2元钱奖励。用此奖励去书店买了一本《放歌集》(0.52元),一本《放歌长城岭》(0.38元),一本《春歌集》(1.20元),虽然在2元奖励外,多花了1角钱,但却十分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实现了‘出卖文章为买书’的愿望。”因那个特殊年代报刊的“稿费制”被取消,所以我的“出卖文章为买书”的愿望正式实现正确地说应该是从改革开放后的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并一直延续到今天。因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到现在,我已经在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文化报》、《中国体育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作家》、《诗林》等在内的全国170多家报刊上发表了500多万字的4200多篇(首)诗文,出版了三部共120多万字的著作,并被接纳为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完全可以这样说,就是我家书架上摆放的那一排排各类书籍,大多数都是我用“出卖文章”得来的钱买回来的。 我第一次用“稿费”买书是在1983年秋天的一天。那天省内一家报社给我寄来了8元钱稿费后,两个要好的同事非要让我用这稿费请他俩喝一顿酒来庆贺一下不可,但我却说:“这可不行,我是要用这稿费去买书的。要请你们,等明天吧。”说完,我就急忙去了新华书店,用这8元钱稿费买了自己早就想买的《文学概论》、《郭小川诗选》(续集)和《李瑛抒情诗选》。第二天早晨上班后,因那两个同事还让我请他俩,为不让同事说我“吝啬”,我只好在中午下班回家时“硬着头皮”向妻子要了10元钱,晚上下班后在饭店请那两个同事喝了一顿酒。因为当时和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我上要赡养老人,下要供儿子上学,家庭的经济条件有限,生怕老人和孩子吃不好穿不好,所以从来也不敢用工资买书,只能是“出卖文章为买书”了。 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家的生活条件虽然也得到了改善,尽管我也有了“闲钱”,但仍然不敢用工资去买书,因为在书价不断上涨的年复一年的日子里,作为一个“工薪层”,若把钱都用于买书了,“日子”是难过的。不敢用工资去买书,那只能“出卖文章为买书”了,说来真是让自己感到欣慰,那就是每当我想买书又舍不得花工资的时候,总会来一笔稿费,于是我就可以“昂首挺胸”地去新华书店买书了,而且,有时还要在买的书的封二上面写下用发表的什么文章所得的稿费买的。如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的那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辞典》,封二上写的是:“1993年5月15日收哈尔滨《生活报》50元稿费(《今日李玉安》),买此书。”2003年的一天,我到新华书店买了一部《老舍评传》,在封二上写的是:“2003年7月10日收《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稿费80元(《我的书架别具一格》),买此书。” 早年我这个喜欢读书的人想“步”郁达夫先生的“后尘”,也“出卖文章为买书”,那是因家庭生活拮据,没钱买书所致;后来,在实现了“出卖文章为买书”的愿望后,虽然生活水平已逐渐今非昔比了,但我仍“出卖文章为买书”,抛开“舍不得用工资买书”不说,这不能不说自己是把“出卖文章”和“为买书”作为一种相辅相成的激励了,因为不读书,就汲取不到知识,就无法开阔视野,谈何写文章?反过来说,一个人之所以能写出“能卖钱”的文章,如果不多读书,这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用多读书所获得的才智去写文章,用写文章“挣”来的钱再去买书,读了书再去写文章,这种乐趣是不读书又写不出来文章的人根本无法体会的,而且,有了“出卖文章”得来的钱去买书,就不用动用赖以生存的工资了,这对于一个喜欢读书写作又要养家糊口的普通中学教师来讲,无疑等于锦上添花。 虽然多年来我一直是“出卖文章为买书”,而且已经“买”回了一屋子书,使我家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黄金屋”,但“卖”也好,“买”也罢,我向来都是把其限定在业余时间里进行的,因为我的职业是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的神圣任务是育人成才,是任何时候也不能“误人子弟”的。所幸的是因为书读多了,因此在课堂上谈古论今引经据典举一反三时能更加游刃有余和滔滔不绝,这真可谓是“一举两得”呵!正因为这样,我才一直以“出卖文章为买书”为乐,并乐此不疲。 时至今日,虽然我这个中学教师已经退休十年了,但仍在“出卖文章为买书”(即每个月都能在报刊上发表十多篇文章,再用稿费买一两本自己喜欢看的书),而且每当在回忆起“卖文”与“买书”的经历的时候,都很自豪,因为从中能感到自己的一生生活得十分充实和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