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宝森)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3.0%,高于上年同期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0.9和0.6个百分点,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3位。 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受去年医改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明显,价格总水平上涨3.0%。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0.6%,低于上年同期0.2个百分点,服务项目价格上涨7.0%,高于上年同期4.6个百分点。在整体变化方面,八大类价格“六涨两降”: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居住价格上涨;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