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是国际商会(ICC)中国国家委员会理事单位,遵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黑龙江省贸促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11月成立,是非营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内设机构。实行开放式会员制,会员由中国及外国法律界有代表性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首届会员30名,专家委员会成员22名。为突出龙江特色,加强多双边交往、积极推动我省“一窗四区”建设提供更专业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根据《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章程》,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增补首届会员及专家委员会成员。 一、招募范围及任期 本次选聘会员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以黑龙江省为主,面向全国,兼顾海(境)外。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本次会员及专家委员会成员聘期与首届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申请加入的条件 (一)会员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学术组织或其他机构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界有代表性的个人。 3、近五年内在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条件 1、国内国外法律教学和科研工作者。从事民商法、民诉法、仲裁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及其他相关学科的教学或者科研工作,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或者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 2、从事仲裁、审判工作人员。长期从事涉外民商事仲裁、审判工作,同时清正廉洁、口碑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 3、律师。在省内、国内及国外有较大影响的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同时具备丰富涉外民商事业务经验。 4、涉外经贸工作者。具有法律或者经贸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省内、国内或国际具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担任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且具有丰富的涉外尤其是对俄及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律经验。 5、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商协会工作者。具有法律或者经贸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担任经济主管部门或者法制部门领导职务的专家型、学者型官员,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同时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或在具有影响力的商协会担任领导或者专业职务,同时具有丰富的涉外法律经验。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或推荐。 (二)审核。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拟定推荐名单。 (三)聘任。推荐名单经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发放聘书,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者均需填写《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入会申请表》。 (二)申请表需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且需由推荐人签署推荐意见。 (三)专家委员会成员及个人会员申请者同时还须提交蓝底2寸免冠照片2张及其电子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从业资格、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明细等复印件。未予聘任者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四)企业会员、团体会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五)申报不受地域、国籍限制,欢迎国内外、港澳台地区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报名。 五、报名日期及地址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二)申请表下载链接地址:htt ps:// s.al phal awyer.cn/1r r r QX (三)申请者将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shuai? hanghr@126.com,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6号九三大厦12层 邮编:150090 电话:0451-51131211 联系人:闫莞云 电话:0451-53676448 联系人: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