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汉夫)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要求,哈市将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同时,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强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和预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加大联合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等行为。严格房地产中介管理,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清出市场。《通知》指出,要严格控制二套以上购房的首付和利率标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项标准,抑制投资和投机购房需求。